
关于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预通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(教材〔2019〕3号)》《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(2019-2022年)》《“十四五”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(教职成厅〔2021〕3号)》等文件要求,市教委拟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(以下简称“首批市规教材”) 遴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各部门、学院推荐的教材应满足以下条件:
1.2019年1月1日(含)以后公开出版、再版、重印 (以版权页信息为准) 、第一主编单位所在地为上海、在职业院校(含职业本科)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实际使用的教材,包括纸质教材、数字教材等,不含习题集、作业册、教师用书、教辅用书等。
2.包括体现上海地方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、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。
3.教材编写质量高,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,体现上海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。优先支持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的、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。鼓励活页式、工作手册式、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。
二、遴选方式
首批市规教材遴选采取直接认定、专家评选两种不同方式。其中直接认定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:
1.已入选首批“十四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。
2.上海市教委立项并组织编写的第一、二批世界技能大赛项目转化教材,第一、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市级规划教材等,须经市职业院校教材审查委员会通过。
除上述情形以外的由学校、教科研机构、出版单位、企业等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教材则采用单位申报、专家评选的方式组织遴选。2023年首批遴选10本中等职业教育教材,20本高等职业教育教材。
三、申报要求
直接认定的教材不需申报。需专家评选的教材申报要求如下:
1.普通本科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中职校、出版社、企业等单位限报1种;本科高职学院、高职学校(含职业本科)每校(院)限报2种。
2.同一课程的教材,同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。
3.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 (如上、中、下册,教材+非独立实训教材等)视为 1种,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(如听、说、读、写)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(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 ),视为 1种。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,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。
四、申报流程
1.各部门、学院按要求填写《“十四五”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》(附件1)。
2.各申报部门、学院根据申报范围、申报限额等要求,组织单位内部遴选。
3.各部门、学院申报的教材须在学校公示5天,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推荐要求
各部门、学院要高度重视,统筹安排,精心组织,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;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,严格资格审查,将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、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首要标准,对存在政治问题、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、社会形象负面的不得推荐。
(二)材料要求
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,包括:
1.《“十四五”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》(附件1),1种教材一份;
2.推荐教材汇总表(附件2),1个申报单位一份;
3.推荐教材,纸质版2套(材料恕不退还)。
其中材料1盖章后的PDF版、材料2的Excel版的电子稿同步发至指定邮箱:panyanqin@shmy.edu.cn。
(三)时间要求
1.2023年7月,动员组织申报。
2.2023年9月1日前交申请资料,9月6日组织专家评审。
3.2023年9月8开始公示,2023年9月15日前,完成推荐教材相关材料提交。
(四)联系方式
申请材料发送邮箱:panyanqin@shmy.edu.cn
附件:
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
2023年7月21日
